API CK-4 与 CI-4:车队采购如何选柴油机油
CK-4覆盖CI-4类别要求意味着什么?采购仍需分别核对黏度、OEM要求、燃油以及报价中的具体产品。
按API说明,CK-4可以满足API CI-4性能类别要求。这回答了类别之间的关系,却不等于任何CK-4产品都适合任何发动机。车队采购仍须核对规定的SAE黏度、发动机制造商规范和实际工况;也不能反过来认定CI-4满足CK-4要求。
MOS CK-4/CI-4柴油发动机油产品页在同一目录系列中列出了这两类选项。它可作为具体牌号询价的起点,但不能证明所有黏度或贴牌方案都具有相同API许可或OEM认可。
把API类别与SAE黏度分开确认
采购规范应分别写明三项:API性能类别、具体发动机要求的SAE黏度等级,以及适用的OEM规范或认可要求。三者不能互相替代。两种油即使SAE标识相同,性能类别也可能不同;两种都标为CK-4的产品,也未必都满足某项OEM要求。
比较报价之前,先从适用操作手册或当前维修规范中摘出发动机要求。如果方案同时改变黏度、品牌或产品身份,应分别记录。类别更新不代表可以改变发动机规定的黏度。
CK-4与CI-4的区别在哪里
API目前将CK-4和CI-4都列为现行类别,但其设计背景和性能要求不同。下表依据API官方机油类别说明整理。排放标准年份说明的是类别背景,不是对MOS具体产品的适用性批准或法规状态认定。
| 比较项 | CK-4 | CI-4 | 采购核对 |
|---|---|---|---|
| 设计背景 | 面向与2017年公路排放要求、非道路Tier 4相关的高速四冲程柴油机,也涵盖较早车型年份。 | 面向2002年开始实施的2004年排放要求下的高速四冲程柴油机,考虑EGR运行条件。 | 识别实际发动机要求,不能只按车型年份选择。 |
| 较早类别的覆盖 | API说明CK-4超过CI-4性能准则,可用于要求CI-4的发动机。 | CI-4标识不能证明达到CK-4性能。 | 保留要求的SAE黏度,并核对适用OEM规范与条件。 |
| 排放设备与燃油 | 类别说明涉及颗粒捕集器等先进后处理系统,并提示较高燃油硫含量与维护的影响。 | EGR背景不能证明适合所有后续后处理系统。 | 记录实际排放设备和燃油,取得发动机制造商的适用指导。 |
| 报价证据 | 明确品牌、产品及SAE等级,提供实际所作声明的支持文件。 | 同样需要具体产品核验。 | 目录系列名称不是API许可或OEM认可的独立证明。 |
换油前核对OEM、后处理与燃油
车辆装有颗粒捕集器,应进一步核对发动机专用的润滑油要求,而不是直接批准任何标有CK-4的油品。将报价中的具体牌号与要求、支持文件逐项对应。CI-4说明中提到EGR,也不能单独据此批准它用于另一种排放系统。
API提示:CK-4用于燃油硫含量高于15 ppm的条件时,可能影响后处理系统耐久性和/或换油周期,周期建议应向发动机制造商确认。这不是允许使用发动机禁止的燃油。记录实际燃油规范和工况,不要把CK-4标识写成延长换油周期的承诺。
FA-4需要单独判断。API明确指出,FA-4油品与CK-4、CI-4类别不能互换,也不向后兼容。相似的黏度标识不能消除这一边界。应遵循发动机制造商要求,不能默认所有较新的柴油机油类别都能替代旧类别。
在实际加注或设备试用前,先解决规范与认可问题。经授权进行变更时,保留现用油品身份、发动机状态及维护基线,并取得适用的切换和换油周期指导。一次观察良好不能证明普遍兼容,也不能作为未经认可延长周期的依据。
按具体发动机准备柴油机油RFQ
提交柴油机油具体牌号询价时,提供发动机或车辆型号、OEM要求、SAE黏度与API类别、现用油品、排放/后处理设备、燃油信息和工作循环。说明拟议变更及考虑中的维护周期,同时给出样品量、采购量、年需求、包装和目的地。
索取具体牌号的现行TDS/SDS及相关性能或认可支持文件。如果报价声称具有API许可,应通过API EOLCS许可目录入口核实实际销售品牌、产品和SAE等级。公司名称或另一产品的许可,不能证明本次报价油品。要求供应商说明具体方案有哪些证据支持;本文不构成API许可、OEM认可、固定包装、库存或换油寿命承诺。
